上海金融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条例
(讨论稿)
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学院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管理效率,我院于2003年建设实施“校园一卡通”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是我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项目,是数字化校园的基础工程,一期工程横跨浦东、浦西两个校区,连接浦东学生生活园区。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稳定运行,实现周到和便捷的服务,维护学校财产和用户利益,特对“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 一、总则
• 1.“校园一卡通”系统是学校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平稳运转,使全体师生员工能够及时领取和顺利地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
• 2.“一卡通中心”作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管理机构,隶属于现代教育中心、信息办,其主要工作职责和内容包括“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卡片管理,帐务结算及有关信息管理和咨询服务等。
• 3.“校园一卡通”系统及设备为学校财产,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爱护,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凡故意破坏“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一经查核,移交保卫部门依学校有关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 二、卡管理
•(一)办理新卡
为便于管理,根据持卡人的身份,“校园一卡通”卡片分为三类,即学生卡、教工卡和实名卡,学生卡和教工卡均为正式卡,卡片封面印刷持卡人的姓名、部门和照片等信息,可在“校园一卡通”系统中读出持卡人相关信息。实名卡卡片封面不印刷持卡人的姓名、部门和照片等信息,但可在“校园一卡通”系统中读出持卡人相关信息。
办理各类新卡的资料要求及程序如下:
• 1. 学生卡
学生卡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进修生等人员用卡。新办学生卡采取批量办理,需要姓名、照片、学号和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才能个性化制卡,凡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电子文档的学生将不能按时领取学生卡。
• 2. 教工卡
教工卡包括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离退休人员、外籍教师等人员用卡。新办教工卡需要姓名、照片、工号、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才能个性化制卡,凡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教工将不能按时领取教工卡。
• 3. 实名卡
不符合制作学生卡和教工卡的人员工(如新进未签订人事合同的教工、外聘人员、外来长期施工人员等)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工作部门证明到“一卡通中心”办理临时卡。
•(二)卡片挂失和补办
卡片遗失应及时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途径:(1)登录校园网一卡通专栏对校园卡进行挂失;(2)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一卡通中心”由工作人员挂失。
卡片遗失后本人可持有效证件到“一卡通中心”支付相应工本费申请补办新卡。
•(三)卡管理
• 1.“一卡通中心”负责为用户进行卡片维护,包括卡片因芯片和密鈅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修复,卡片挂失、注销和充值,卡片黑名单管理等。
• 2.正式卡应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拾到他人卡,应及时交一卡通中心或设法归还本人。
• 3.对他人卡进行恶意透支,或窃取他人密码等都被认为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相应的经济损失外,并移交保卫部门依学校有关条例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 4.对新进人员(学生和教职员工)每年批量办卡两次,其它时间仅实行零星制卡。
• 5.正式卡卡片制卡费30元,补办和重办正式卡需交费用30元,由于正式卡上有身份标识,故补办后再次找到者不可退。
• 6.实名卡办首张需交押金30元,退卡时符合退卡标准的可退还押金。补卡每次交30元。
• 7.零星制作的正式卡收制卡费30元。
»» 三、系统和设备管理
• 1.“一卡通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所用设备(网络和终端设备)进行保养。
• 2.“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和设备维护费由学校拨专款支持。
• 3.根据和投资方银行的合同规定,对于校园内社会化的消费终端,投资方银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
»» 四、商户管理
• 1.学校所有部门以及在校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向“一卡通中心”申请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管理和经营,成为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商户,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
• 2.商户在一卡通系统试运行期间不需支付系统设备使用费、电子转帐费和结算单据费,以后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费用标准;双方根据协议定期进行帐务清算和核查。
• 3.为了确保资金月结的准确性,商户应于月底前一天统一检查是否还有驻留于收费终端机的数据,检查相关设备和线路,保证数据上传。若有故障而不能自己解决则尽快通知“一卡通中心”。
• 4.饮食中心作为最主要的收费商户,要为一卡通充值人员提供工作地点,给予相应的配合,以保证充值人员的工作时间。
»» 五、账款管理
• 1.校内商户(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款由一卡通帐户转财到务处,结帐单一式三份,前两份分别交校财务处和商户,第三份商户签字确认后返还一卡通中心,再由财务处进行转帐。
• 2.校外商户(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款由一卡通中心直接转到个商户,结帐单一式四份,前三份分别交后勤处、校财务处和商户,第三份商户签字确认后返还一卡通中心。
• 3.财务处将学生和教职员用的生活补助账款转到一卡通帐户后,一卡通中心根据财务处(人事处)提供的“补助清单”(签字印章)将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活补助发到其卡内,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发放通知,以供师生核对。
• 4.“一卡通中心”有责任为商户电子帐务保密,同时有义务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商户有关信息和数据。
»» 六、部门协调
• 1.学生是“校园一卡通”的最主要的用户,他们用卡范围广、项目多,因此必须保证学生及早持卡,享受全面的“校园一卡通”服务。由于每年新生都集中进校,人数多,时间紧,因此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在新生进校前完成新卡实名制做的全部程序。由于学生卡的制作需要基本的个人信息,因此,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等单位在新生录取过程中要提前收集和整理新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和学号等),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新生报到前二十天交“一卡通中心”制卡。新生卡由学生处牵头,与“一卡通中心”协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各系统一领取。
• 2.教职员工到校人事处、外事办等部门申请教师卡,个人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基本信息,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将个人基本信息汇总并整理成电子文档转发“一卡通中心”,“一卡通中心”制卡完成后(一般需要二十天)将卡片交人事处等部门,申请人到上述各部门领取。
• 3.为便于新生入学前异地存款交纳就学费用,招生办公室应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说明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及其存款银行。
• 4.各部门要对本部门人员使用校内资源的合法性作出明确界定,“一卡通中心”严格根据各部门的界定,做好卡片的初始化和相应的权限设定。
• 5.人事处、教务处、图书馆、医务室等部门应向信息管理办公室每学期提供一次数据更新,以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学习、生活和信息查询。
• 6.人事变动(如教工调出、出国、离退休、去世、学生毕业、休学、人员聘用、解聘等)由相关部门将变动人员名单提交“一卡通中心”,由本人或代办人到“一卡通中心”注销一卡通,一卡通未经注销者不得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