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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市科教党委系统
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的启事
为进一步展示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现决定开展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评比活动。
一、评比范围
凡能体现文明创建的新进展,特别是能体现群众参与性并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创建项目,包括文明单位评估指标各方面的内容,均可参评。
二、评比要求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时代特征,科教系统特点,有单位特色的创新做法;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长效机制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并产生良好影响的。
三、申报评比
每一申报项目需有300字左右的项目概要,1500字的具体情况介绍,主要反映项目内容、实施方法、工作成效等如有相关附件,可另附。材料于2007年1月10日前报院文明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E-mail: wenmb@shfc.edu.cn),由院文明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报市科教党委。
院文明办
2006年12月30日 |